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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佛山市建筑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的公示

发布单位: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7-20 09:43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现对经佛山市建筑工程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拟通过的人员(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7日止(5个工作日)。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请各单位受理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并及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结束后,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区级单位需经区级人社部门盖章),于2022年8月10日前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电脑打印无效)及联系电话,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佛山市建筑业协会,联系电话:0757-82129841,联系人:杨小姐,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二楼203室。


       附件: 1.佛山市2021年度建筑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zip

                   2.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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