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人考办函〔2019〕11号
关于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
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9〕10号)精神,现就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佛山市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级别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一级 | 6月15日 | 9:00-11:30 |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 客观题 |
6月16日 | 9:00-12:00 |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二级 | 6月15日 | 9:00-11:30 |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 | 客观题 |
(二)考区设置
全省在广州市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和报名范围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1。
报考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属单位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名。佛山市考生须选择“广东省佛山市”报名点。
三、报考程序
该项考试报考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rsks.gd.gov.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4月4日9:00-4月19日17:00。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
(一)报考人员注册
首次登录报名网站的人员需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协议”、“注册须知”,并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时,一是要准确填写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二是上传电子照片。在上传照片前,需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期彩色标准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标准,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
(二)考生承诺
注册后,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报考文件中的告知事项和《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2)全部内容,点击“接受”选项后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
(三)填报和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报平台填写报考级别、报考科目、专业年限、工作年限、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等个人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后果自负。
按照规定,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完成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试结束后提出报名信息修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四)缴费确认
报名信息填报准确并确认无误后即可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前,务必确认报考级别、专业、科目,避免缴费错误。
按照粤发改规〔2018〕9号和人社厅函〔2015〕278号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主观题按每人每科80元收取;二级注册计量师按每人每科63元收取。
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考生,请在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到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9年6月10日 9:00-6月14日 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发现个人信息有误,务必在考试前到所在地考试机构查询更正。
四、考试及有关事项
1.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和使用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它电子设备。
2.《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作答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划定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4.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考试用书可登录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征订,联系电话:020-37086860。
5.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或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 科)的人员,均须在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凡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违纪处理情况上报省考试局。
对在公示期内和证书发放后,凡受到群众举报,或其它途径投诉的,亦均按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六、成绩公布和合格标准
1.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计划在2019年8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2.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计划在2019年8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rsks.gd.gov.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广东省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644号)规定,各科合格标准为50分(试卷满分100分)。
七、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按照国家和省公布的合格标准,生成广东省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成绩上线人员名单,该名单将在广东人事考试网和各地市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各市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单位和群众的举报;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均按人社部第31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八、证书发放
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和各市考试机构领取证书。省直报名点合格证书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发放,各市合格证书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领取时间请留意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网站通知。合格证书发放进度、证书信息验证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办理。
九、信息移交与公开
按照有关规定,将对合格人员和违规人员信息一并移交信用信息管理等相关部门,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并接受监督。
附件:1.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考生报考承诺书
3.咨询服务电话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附件1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部科目(3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附件2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广东省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已仔细阅读报考通知全部内容,自愿遵守该项考试报考有关规定,完全接受各项规则。现郑重承诺:
1.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网上报考程序及相关规定,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直至收回证书的处理;
3.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4. 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诚实参考。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接受处理决定;
5.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义务和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附件3
咨询服务电话
考试机构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 020-37605711 |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 020-83543605 |
深圳市考试院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 0755-88100099 |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 0756-2288109 |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汕头市东厦路60号二楼 | 0754-88329783 |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 0757-83874123 0757-83874124 |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大厅 | 0751-8607083 |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 0762-3687298 |
梅州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 0753-2128459 |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 0752-2872708 |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汕尾市技工学校高技能楼3楼 | 0660-3393252 |
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 |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二楼 | 0769-22203889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 |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 | 0760-89817082 |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142号综合楼B座四楼 | 0750-3935212 |
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人社局七楼 | 0662-3165253 |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 0759-3119313 |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 0668-3916623 |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 0758-2271231 |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 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层 | 0763-3366674 |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 0768-2130159 |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 0663-8233640 |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 0766-8818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