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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2022年佛山市劳动能力现场鉴定保障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6-29 11:21

       一、采购人: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至2022年佛山市劳动能力现场鉴定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7〕4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提高劳鉴服务质量与水平,我市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提供劳动能力现场鉴定保障服务,全力打造便民、公正、高效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质量管理体系。现根据我市劳鉴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需对2020年至2022年佛山市劳动能力现场鉴定保障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落实劳动能力鉴定场所、有关办公用品、专门工作人员;复核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材料,检录和扫描鉴定资料等;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资料管理、传递以及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初次鉴定、复查鉴定、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申请提前退休的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确认、医疗终结后仍需治疗确认、工伤康复确认、工伤复发确认、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等日常事务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佛山市中医院是一所集医、教、研、康复、养老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现代化大型中医医院,在项目质量把握上有很大保障;其中,中医骨伤科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五个一工程”重点学科,形成了急救、诊疗、康复一条龙服务,积累了大量的手外科、骨科诊疗经验;具备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现场保障服务所需的专业人员、硬件设备和信息技术资源,为现场鉴定予以有力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情形拟对其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佛山市中医院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

       七、合约延续的条件和手续:

       采购供应商在委托的权限和范围以及生效时限内完成当年度委托合作事项工作,履职情况良好的,次年合约延续。

       八、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无须要专家论证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止(共五个工作日)。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

       联系人:陆女士 徐女士 联系电话:0757-83218264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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