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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快来领取失业补助金,最多可领取六个月

发布单位: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9-01 11:25

       为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佛山出台了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相关措施。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且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佛山市的失业人员,最多可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截至当前,我市已有3200多人成功申领失业补助金,发放金额321万元。

       据悉,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可按规定的标准同时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选择线上办理或到最后参保地的镇街社保分局(办事处)办理。线上办理方式包括: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国家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也可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关注“佛山人社”“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参保当月不享受失业补助金。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失业缴费年限,领取期间不能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不享受医保待遇。


相关链接:

失业补助金政策解释:点击跳转http://hrss.foshan.gov.cn/zwgk/jcxxgk/zcjd/content/post_4426886.html

失业补助金办事指南:点击跳转http://hrss.foshan.gov.cn/gkml/bszn/content/post_4426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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