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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对口黔东南州劳务协作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单位: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2-21 11:0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新一轮东西部协作,结合黔东南州需要和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佛山市对口黔东南州劳务协作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起草的背景和意义

20211129日,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广东省东西部协作“十四五”规划》(粤农组〔202113号),其中的第四节明确要求做好“做好稳岗跟踪服务”和“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工作,具体为:实行援企稳岗、减税降费、扶持补贴等优惠政策,以稳企带动稳岗。“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持续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

2021年12月23日,中共佛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印发《广东(佛山)对口黔东南州东西部协作规划(2021—2025年)》(佛委农工办202115号),其中的“四、主要协作内容(三)加强劳务协作”: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稳企稳岗就业、区域劳务品牌培育等领域的帮扶协作力度;强化职业培训,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做好稳企稳岗服务。支持佛山市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黔东南务工人员特别是脱贫人口,建立长期稳定用工关系。

2021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和贵州省人民政府签订《“十四五”时期粤黔东西部协作协议》,其中的“二、协作内容(三)加强劳务协作”明确了有关工作要求,具体为实行援企稳岗、减税降费、扶持补贴等优惠政策,以稳企带动稳岗;持续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

    《实施细则》是按照以上工作要求,结合佛山市对口黔东南州东西部协作工作部署和黔东南州需要,通过开设劳务协作有关补贴事项,进一步提高黔东南籍务工人员的就业稳定性和职业素质,助推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解读内容

(一)社保个人缴费补贴(黔东南州)

1.对补贴对象进行明确:在佛山市就业的黔东南籍务工人员。

2.对补贴的条件进行明确:一是对劳动关系进行确立,要求与我市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二是对稳岗就业效能进行确定,要求申请补贴年度在申请企业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三是对稳岗就业的延续性进行保障,要求申请补贴时仍在职在保。

3.对补贴标准进行明确:标准设立以减轻个人的社保费负担,提高工资性收入为导向,2021年1月1日起(对口黔东南州帮扶工作启动时间),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给予补贴。

4.对申请环节进行明确:申请材料、申请程序、审核及发放等要求基本参照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补贴要求执行。

5.其他:一是明确了补贴发放的监督职责,要求人社部门应对企业向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发放的补贴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对跨企业就业的补贴申请情况进行明确,要求社保个人缴费对应时限内,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在多个企业工作的,由最后一个企业进行申领,之前企业有关材料无需再提交,以人社部门核验的社保数据为准。

(二)技能培训补贴(黔东南州)

1.对补贴对象进行明确:技能培训补贴考虑到前方后方培训相结合相补充,具体为参加佛山市培训:黔东南籍劳动力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免费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领取)。参加黔东南州培训:黔东南籍劳动力或培训机构。

2.对补贴的条件进行明确:一是对技能培训类型进行明确。黔东南籍劳动力于2021年1月1日后在佛山市参加经人社部门备案的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二是对前方培训安排进行明确。充分考虑到黔东南州的工作实际情况,故在黔东南州参加培训的由黔东南州人社局制定实施方案。

3.对补贴标准进行明确:一是对黔东南州的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进行明确。在黔东南州参加经人社部门备案的有关“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工种主要包括电工、焊工、叉车工等)“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的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500元/人给予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3500人。考虑到经费预算和黔东南州培训成本等情况,其中金额标准按佛山市技能培训补贴的最低标准进行下调。二是对在佛山的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进行明确。在佛山市参加经人社部门备案的有关“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的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广东省有关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具体标准参照佛山市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其中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2500元、高级技师3000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五级1000元、四级1500元、三级2000元、二级2500元、一级300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均800元/证。

4.对申请环节进行明确:申请材料、申请程序、审核及发放等要求基本参照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补贴要求执行。

(三)岗前适应培训补贴(黔东南州)

1.对补贴对象进行明确:2021年1月1日起,招用黔东南籍务工人员的企业。

2.对补贴的条件进行明确:一是对劳动关系进行确立,要求与我市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二是对岗前培训内容进行明确,具体为针对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开展岗前适应培训,制定培训方案并经人社部门备案,且培训不少于20个课时,内容包括但不限定于法律法规、厂规厂纪、作业规程、企业文化、风土人情等。三是对稳岗就业的延续性进行保障,要求申请补贴时仍在职在保。

3.对补贴标准进行明确:补贴标准参照佛山市技能培训补贴中的最低标准:1000元/人,折算为50元/课时。

4.对申请环节进行明确:申请材料、申请程序、审核及发放等要求基本参照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补贴要求执行。

5.其他:一是明确了补贴发放的监督职责,要求人社部门应对企业向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发放的补贴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对补贴申领周期进行明确,企业可为同一黔东南籍务工人员每年开展一次岗前适应培训,并申请岗前适应培训补贴。三是对自然年度内的转岗情况进行明确,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在自然年度内存在转岗情况的,接收企业均可对其开展岗前适应培训,并申领岗前适应培训补贴。

(四)培训期间一次性生活费补贴(黔东南州)

1.对补贴对象进行明确:2021年1月1日起,在佛山市就业的黔东南籍务工人员。

2.对补贴的条件进行明确:一是对劳动关系进行确立,要求与我市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二是对岗前培训内容进行明确,具体为针对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开展岗前适应培训,制定培训方案并经人社部门备案,且培训不少于20个课时,内容包括但不限定于法律法规、厂规厂纪、作业规程、企业文化、风土人情等。三是对稳岗就业的延续性进行保障,要求申请补贴时仍在职在保。

3.对补贴标准进行明确:补贴标准参照佛山市技能培训补贴中的最低标准:1000元/人,折算为50元/课时。

4.对申请环节进行明确:申请材料、申请程序、审核及发放等要求基本参照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补贴要求执行。

5.其他:一是明确了补贴发放的监督职责,要求人社部门应对企业向黔东南籍务工人员发放的补贴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对培训内容进行明确,要求参加并完成佛山市培训机构组织的技能培训或企业组织的岗前适应培训。三是对稳岗就业效能进行确定,要求申请补贴年度在申请企业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四是对稳岗就业的延续性进行保障,要求申请补贴时仍在职在保。

(五)其他

一是实施细则紧跟对口黔东南州帮扶协作,文件明确了政策实施至对口黔东南州帮扶结束。

二是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落实“脱贫不脱政策”,文件明确了劳务协作扶持政策资金可统筹用于凉山州和黔东南州扶持政策。

三是实施细则明确了劳务派遣企业为申请主体的情况,具体为申请单位为劳务派遣企业的,用工单位需为佛山市内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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