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务公开 > 机关事业单位招录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9-08-16 17:14



  因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级科员1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办公室一级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职位要求的时间年限计算(年龄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9年8月30日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佛山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级科员专业要求行政管理(A120401、B120402),人力资源管理(B120206);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办公室一级科员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B080901)、软件工程(B080902)、网络工程(B080903)、信息安全(B080904)、智能科学与技术(B080907)、电子与计算机工程(B080909),熟悉Oracle数据库,有数据统计分析经验、网络通讯管理等相关经验的优先。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

  7.所在单位同意调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公开选调范围:

  1.未满试用期的;

  2. 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与本局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6.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请报名人员于2019年8月3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前将以下材料以EMS或者顺丰方式寄至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公务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网络查询学历学位认证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寄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1号楼701,邮编:528000,联系人:黄小姐、潘先生,联系电话:0757-83202977。

  2.请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panjy@hrss.foshan.gov.cn,邮件主题: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公务员选调报名(报考职位、姓名)。我局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二)资格审查及笔试

  我单位收到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选定拟参加笔试人选,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具体笔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笔试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三)面试

  面试对象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5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我单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选调条件和岗位需求的人员参加面试(具体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面试环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选调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以40%和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分数合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成绩可作为我局今后选调人员的依据。

  (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单位按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

  我单位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按规定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转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职务或职级。

  (四)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6日

导航链接
网站主办及维护单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粤ICP备10004488号-5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10号 网标识码:4406000020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