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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单位:本网    发布时间:2019-12-19 17:53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在全省范围内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选调职位条件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职位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级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

    2、男性,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时间截至2019年1130日);

    3、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软件工程(A0835)专业(专业分类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4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如未满3年,则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与本局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等材料扫描件、免冠红底小一寸照片2张,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以上材料请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电子邮箱:1054346244@qq.com并电话告知。报名时间截至2020113日。报名材料名称统一为“选调+姓名(例:选调张三)”。

    (二)资格审核。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选定拟参加考试人选进行电话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考试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人数1:3比例的,由我局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请提供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依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集中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

    (五)考察。按规定对人选进行政治审查和考察。如政治审查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转任。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四)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757-83300053;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之二


附件: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选调报名表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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