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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11-26 10:5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2021下半年佛山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市直事业单位共13个,招聘位共39个,计划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51名。报考者可通过佛山组织工作网http://www.fszzb.gov.cn或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foshan.gov.cn查阅具体的招单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应届毕业生报考要求

    1.用人单位在招聘岗位表内明确要招应届毕业生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方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2.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3.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考程序

)报名时间

202112139:00至121617:00。

)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单位资格审查初审”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网上申报资料

    报考者报名时间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index/enroll/list,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需填写个人情况,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并在附件提交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完成以上流程后打印报名表。

    2.单位资格审查初审

    资格审查初审指定时间为202112139:00121718:00招聘单位线上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

    3.报名结果查询

    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或未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4.打印准考证

    通过单位资格审查初审后,报考者应于202112239:00至1226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详见附件2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位报名。

2.报考者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外,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年龄、相关工作经验等)均应在2021年1213报名开始当天前取得或截止计算;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4.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均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公告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相近,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后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六、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11226日上午9:00-11:00。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不设合格线,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验》,试题统一由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负责命制。

2.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在佛山组织工作网(http://www.fszzb.gov.cn)及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foshan.gov.cn)发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资格复审须报考者本人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不得委托他人,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面试总分100分,不设合格线,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技能测试、试讲、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无政策、规定或特殊说明可以优先录用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报考者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决定在本岗位总成绩合格报考者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附件:1.2021年下半年佛山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佛山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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