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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为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105号)。我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草拟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提出相关执行意见,现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2月28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联系电话:83218275.邮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市人社局801陈先生收。
附件1: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粤府[2019]10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