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今天是:
佛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华贸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2022年4月25日受理周智贤、王东生、郭绍斌与你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佛劳人仲案字〔2022〕91-93号),三申请人要求华贸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人民币合计1480600元。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本案于2022年7月1日上午8时50分在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83301566。
佛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