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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佛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东联众戒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本委2022年5月9日受理彭云龙与你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佛劳人仲案字〔2022〕99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人民币合计3086.14元。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本案于2022年7月14日上午9时在佛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7-83301566。
佛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