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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发布单位: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3-07 10:51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设定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管辖原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发生劳动争议,可通过那些途径解决?

       答: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案件受理需符合什么条件?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当地仲裁院的案件受理范围;

      2.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

      3.符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规定;

      4.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和相应证据材料齐备并符合法律要求。

五、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申请人以时效中断、时效中止为由主张请求未过时效的,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六、申请人书写有困难的,如何申请仲裁?

      因身体残疾等原因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申请人需在笔录中签名或加盖指模。

七、仲裁案件立案后,需要多长时间办结?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期限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重新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八、什么是终局裁决?

     下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九、当事人不服终局裁决的,有哪些救济途径?

    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十、什么是非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的,有哪些救济途径?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属于非终局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履行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仲裁立案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吗?

       可以。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撤回仲裁申请。

十二、仲裁立案后,还可以调解吗?

      仲裁立案后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并且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十三、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的,怎么办?

       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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