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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春季招聘会来啦!诚邀广大用人单位入场招聘

发布单位: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3-20 19:19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落实“515”目标任务,进一步做好我市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于3月26日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佛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举办“戎归佛山·扬帆起航”——2024年佛山市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春季招聘活动。

  
活动时间
3月26日9:00-12:00
活动地点
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全智能化招聘大厅(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
企业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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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指南可长按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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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1.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按每人1万元给予补贴。
2.在国家规定时间内,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3.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4.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含退役军人)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下调为15%,在职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8%。新招用退役军人且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对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为或推荐参评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双拥模范单位。

主办单位:佛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协办单位: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承办单位: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网络支持:佛山人才网(www.fsrl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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