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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7号)要求,经各机构申报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对我市第一批承接职业技能培训课程项目的47家机构进行统一公布(详见附件),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满前一个月承训机构须向各区人社部门重新提交资质申请。
请各培训机构根据《佛山市实施<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的工作指引》的要求,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做好培训组织实施工作,提升培训课程质量,规范培训合格证书发放;每年12月1日至15日须向各区人社部门提交当年度开展承接培训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各区人社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能做好业务审核和监管工作。(市人社局联系电话:李小姐83397137、沈小姐83207393)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