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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佛山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培育辅导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5-06 15:38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部署,坚持制造业当家,在全省范围打造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为纽带的“产教评”融合发展产业技能生态链,为产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培育辅导遴选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134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我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培育辅导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范围

  (一)龙头企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其他机构(含行业协会、学会、公共实训基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等4类机构纳入申请对象范围。

  申请机构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在拟开展评价的职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自愿接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

  (二)已获得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资质、自主完成至少一个职业试题审核备案并且已正常开展认定工作的机构,可申请新增职业(工种)范围,新增获批职业备案时限与原备案函一致。

  (三)鼓励支持体现“制造业当家”代表机构、体现地方特色产业职业(工种)代表机构、“乡村工匠”相关职业(工种)代表机构等申请备案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四)约束性规定:

  1.除上述4类申请对象范围外,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事业单位、未与政府部门脱钩的社会团体)不在申报范围内。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1)申请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在培训评价领域有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含经确认的网上负面舆论);(2)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等3年内民政部门年审不合格;(3)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在民政部门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内;(4)企业3年内在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内。

  二、备案职业范围

  (一)申请职业(工种)及级别范围应为收录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技能类职业,且已有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除焊工外所有准入类职业资格职业或没有国标的职业,不纳入遴选范围。

  (二)具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可登陆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职业标准系统(http://biaozhun.osta.org.cn/)查询。

  (三)各申请机构应实事求是,结合主营业务、行业优势及评价资源开发能力,慎重选择备案职业范围。

  三、备案遴选

  (一)初审推荐。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机构,以“产业代表性、行业权威性、评价专业性”为导向,按照择优原则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5月13日前(含当天)向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鉴定部汇总提交申请材料。

  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和要求详见附件1、2。新申请机构通过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网站(https://hrss.gd.gov.cn/ztzl/gdjnrc/)的“评价机构备案申请”栏目进行提交。已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请增加评价范围的,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

  (二)遴选上报。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估后,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省人社厅进行集中统一评审。

  (三)重点扶持。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产教评”产业技能生态链的链主培育单位,新申请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直接进入培育辅导期;原先已获得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资质的链主培育单位,需要新增职业的,如自主完成至少一个职业试题审核备案并且已正常开展认定工作的,直接进入培育辅导期。

  四、备案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请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机构,需通过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网站(https://hrss.gd.gov.cn/ztzl/gdjnrc/)的“评价机构备案申请”栏目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申请表(同时提交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2);

  2.证照齐全、信用良好佐证材料(盖章扫描件);

  3.在拟开展评价的职业领域具有高切合度和广泛影响力的佐证材料;

  4.场所和组织人员情况;

  5.人才培养能力佐证材料;

  6.人才评价能力佐证材料;

  7.就业服务能力佐证材料;

  8.质量内控能力佐证材料;

  9.品牌建设能力佐证材料。

  (二)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产教评”产业技能生态链的链主培育单位申请备案,如原来未备案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只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申请表(同时提交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2);

  2.证照齐全、信用良好佐证材料;

  3.场所和组织人员情况。

  (三)已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请增加备案范围的,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交《已备案职业开展情况说明》。说明需囊括以下内容:

  1.试题开发审核备案通过情况;

  2.考评人员和内部督导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

  3.考试组织情况;

  4.下一步思路。

  所有材料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鉴定部。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对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验,同时也须立足区位优势、行业优势及差异化优势进行前期指导,对照择优条件对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技术评估,挑起遴选推荐工作责任,严把质量关,推荐出具有“产业代表性、评价专业性、行业权威性”且具备相应试题开发能力的优质机构进入我市培育辅导遴选推荐范围。

  (二)申请机构取得备案资质后,开展工作时应认真执行职业技能相应管理制度和要求,持续完善相应试题,积极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群众提供优质评价服务,并自觉接受省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质量监管,主动落实质量督导和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六、联系方式

  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鉴定部。联系人:张楚艺,联系电话:83207393,电子邮箱:zhangcy@hrss.foshan.gov.cn。

  


  附件:1.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申请材料清单说明

                  2.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申请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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