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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现对经2010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今年评审没有通过的申报人姓名不在公示名单中出现。
全市公示时间:2010年12月2日到2010年12月13日止。有关单位要在本单位内显著位置张榜公示被评审通过的中级专业资格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结束后,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并于2010年12月20日前将《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送达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若对评审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同时,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或打电话投诉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和通讯地址:
部门(单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邮政编码:528000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附件: 1、南海区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