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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开始

发布单位:佛山人社    发布时间:2017-07-20 17:09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人考办函〔201724

 

 

关于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724号)的精神,现就我市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考试时间

级别

考试科目

1022

9:00-11:30

初、中级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9:00-12:00

高级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和原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可报考审计初级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审计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高级审计师考试:

1.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3.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4.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按照规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1231日。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文件精神: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和缴费

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http://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77199:00-8417:00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73548号)规定,初、中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7元。

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按照粤发改价格〔2017252号和粤价〔2013199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首次登录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详细阅读《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协议》,填写注册信息和《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用户名需填写个人真实邮箱地址并进行验证,注册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且不能更改,请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准确。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佛山市考生须选择“广东省佛山市”报名点。

2.信息填报和电子照片上传。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广东省考生报名需知,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除存档外,还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12KB,标准尺寸为宽度413像素、高度626像素。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可点击照片上传栏右侧的《查看照片制作文档》,按照要求制作照片。

3.信息确认和申报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并输入验证码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请及时下载打印《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考生点击下载申报表后,将无法修改个人报名信息,请认真核实报名信息后再进行下载。

4.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缴费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状态显示已缴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考生,请在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到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详情请查看《关于在佛山考区实行网上支付的通告》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申报表》和《工作简历表》(附件2)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待该项考试合格成绩公布后,再交由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考生资格复核。领取证书时,再一并领取《申报表》、《工作简历表》和复核材料复印件,并交由相关部门存于个人档案。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71016 9:00-1020 17:00登录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参加初、中、高级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能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2.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题型为综合分析题,《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题型为综合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

3.按照国家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规定精神,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可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室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4.省直考区考生考试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和考室挂钟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手表和其他电子设备。深圳考区考室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5.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6.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免费下载。

7.考试用书征订由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承办,需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考试成绩计划在201712月底前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审计数字在线http://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佛山市报名点报考的请留意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自主选择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或各区考试机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请见附件3)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考生可登录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进行成绩查询,查询结果为合格的人员按照所属考试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4)。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试机构通知。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佛山市考生在省人事考试局公布成绩后,留意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及各区考试机构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2. 工作简历表

3. 各区资格复核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4.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5. 代办委托书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201771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该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报考和复核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
报名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逾期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自愿服从处理,接受处理决定;

5.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附件2

 

工作简历表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报考           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单位名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本人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各区资格复核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报名点

   

联系电话

市直

禅城

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83874124

南海

桂城天佑北路12(邮政局对面) 佛山市南海技师学院培训中心

86220975

顺德

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52-55号窗口

22835341

22835342

三水

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

87783273

87612345

高明

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区自然人“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

88620873

 

附件4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1.《申报》(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报考高级审计师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台湾居民,在报名时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附件5

代办委托书

 

职称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代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本人参加            考试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因                                                                                      ,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核。现委托代办人       带齐本人所需证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先行办理,并承诺在1个月内(            日前)再由本人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再到你局(中心)现场复审确认。特此承诺。

 

 

 

 

 

 

 

代办人(签名):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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