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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及家政企业缓缴社保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做好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及家政企业缓缴社保费工作的通知.pdf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民政局
佛山市商务局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