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实施中丹社会保障协定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9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9日
(联系人:杨 涛,联系电话:8321 8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