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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精神病治疗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提前公告

发布单位: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04-12 09:50

 

我单位急需招聘2名执业医师现进行提前公告,具体报名及考试时间按照佛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半年统考时间为准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名执业医师.从事精神科或内科临床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到报名日止)。

3、全日制大专学历,精神科、内科专业。

4. 具有全国医师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

5. 从事精神科、内科专业临床工作3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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