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具备条件的单位: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将位于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三座的自有产权空置大楼改造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场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大楼加固、装修、立体停车场建设以及相关办公设备设施采购。为确保改造项目高效快速完成,现拟委托具备条件的单位为整个改造项目提供管理(代理)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三座大楼,是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有产权大楼,共5层,总建筑面积4403.11平方米,每层建筑面积约880平方米,拟将该大楼改造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场地。项目建设内容含大楼安全性鉴定、工程设计、大楼加固、装修、立体停车场建设和水、电、消防、通讯、网络、空调、安防等工程,以及满足服务需求的桌椅板凳、资料柜、电脑等设备设施。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为2268.38万元,建设工期约为40个月。
二、项目管理(代理)机构职责
项目管理(代理)机构职责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前期工作
1、组织立项、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管线等专项技术的报批工作(具体项目以实际需要为准);
2、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初步设计文件报审工作;
3、组织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招标工作,对中标结果进行确认,签署并履行合同。
(二)实施阶段工作
1、组织项目概算报财政局审批工作;
2、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与业主单位沟通协调,在不突破批复概算的前提下,保证本项目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单位的使用需要;
3、组织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经业主审查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4、组织工程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并将招标投标情况和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报业主备案;
5、负责工程类合同、设备采购类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洽谈与签订;
6、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报送业主单位;
7、审查各参建单位提出的拨款申请;
8、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并按月向业主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9、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等报批手续和消防、人防、市政等竣工验收报批手续;
10、办理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报批手续;
11、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业主单位;
12、定期向业主报告投资控制、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以及工程进度等情况;
13、编制竣工结算报告,经业主审查后报市财政局审批。负责将竣工及有关工程建设的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给业主单位,并将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业主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14、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按期交付使用;
15、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本项目完成后向业主单位和有关部门移交。
三、项目管理(代理)费用预算
项目管理(代理)服务费参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代建服务费率,最高不超过45万元。
四、供应商条件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需具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资质,近3年有开展政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代理)的成功案例。
五、参与报价方法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提交项目管理(代理)方案和合作报价前,可与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联系并实地了解项目情况。在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基础上,请各符合条件且有合作意愿的供应商将项目管理(代理)方案、合作报价以及单位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件、相关成功案例介绍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由本单位工作人员凭单位出具的介绍信(需一并提交)及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1月28日前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交至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惠景市场四楼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创业指导部,逾期报送无效。提交材料时需现场进行材料提交登记确认。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适时请参与供应商安排人员到现场解说项目管理(代理)方案、报价及相关服务保障等,并通过综合评审等程序确定合作供应商。
联系人:潘国威,电话:83819824、13929103344。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