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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71号)要求,决定停止执行以下文件:
一、《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国土规划局 农业局 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我市全征地居民基本养老补贴制度衔接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16〕38号);
二、《关于参加退休费统筹期间的年限认定为参加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问题的处理意见》(佛劳社〔2005〕242号);
三、《关于延长办理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养老保险缴费的通知》(佛人社〔2010〕34号)。
以上文件自2018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