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需对经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第四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止(5个工作日)。现请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各自送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结束后,请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并于2020年12月11日前将《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送达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务必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电脑打印无效)及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或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部门(单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757-83395765、83330561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1栋104室
附件:1:2020年度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第四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97人)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