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创业孵化载体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佛山市公益性创业孵化平台的服务专业化、精准化、科学化水平,持续优化提升高校毕业生、港澳青年等就业创业空间环境,全方位发挥佛山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简称总部基地)和佛山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简称港澳基地)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带动全市五区形成各具特色的“1+5+N”创业孵化基地群。现拟向社会公开广泛征集佛山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佛山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服务意向合作机构,具体如下:
一、基地介绍
总部基地和港澳基地均为省、市、区三级人社部门共建的政府公益性创业孵化平台,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智慧新城核心区T11栋,建筑面积均为约4000平方米,总部基地可容纳40个创业项目,港澳基地可容纳30个创业项目,其中港澳基地项目要求100%为港澳青年创业项目。
二、征集范围和数量
本次面向中国内地企业等独立法人组织初步征集意向合作机构,最终将结合具体项目实际,依法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合作单位。本次征集的数量不限,有意向且符合基本资质条件的机构均可报名参与。
三、基本资格条件
1.依法在中国内地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掌握内地以及港澳投融资、科研机构、创业导师等相关资源;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近五年内没有违法、重大违规经营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3.未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等状态,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征集要求
报名单位应按以下顺序将相关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一次性提交完整的材料,不补充、不退件。
1.本单位营业执照或民办非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单位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证明资料。办公场所属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属租赁的提供产权证和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办公设施设备等配备佐证材料。
3.本单位简介、运行经验、各类资源对接和工作成果业绩情况以及佐证材料。
4.本单位联系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的合作机构于2023年9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提交至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创业指导部,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1座401,联系人:潘先生、刘先生,联系方式:0757-83817530、82025641。
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