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进一步创新培训方法,规范提升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3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开展市级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征集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各级各类法人单位,征集资质合法、信誉良好、运行稳定,且可以为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劳动者提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平台机构(以下简称平台机构)。
二、征集条件
1.平台机构应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且在佛山市内常驻服务机构,已经正式运营服务,具有规范的运行机制、安全保障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2.平台机构提供的线上培训数字资源内容应当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企业行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规范等要求,符合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规律且课程版权可追溯、无争议。
3.平台机构需具备安全稳定的线上培训技术条件和完善的线上培训质量管控体系,具备学员实名注册、签到、学习等功能,且学习过程可记录、可统计、可查询、可追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平台机构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管理与监督。
三、提供资料
符合征集条件且有意向参与遴选的平台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2);
2.平台所属机构资信类材料,包括平台营业执照、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截图、信息化业务相关经营许可、社会力量办学许可、所获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等信息。
3.平台功能材料,包括平台技术性能、培训学习功能、技能测评、数据对接功能等信息,请对照附件1要求提供相应功能佐证材料。
4.平台培训内容材料,包括培训资源整体情况、培训课程介绍、培训大纲、培训流程、资源形式等信息,如资源属引进资源需额外提供其合法使用证明等信息。
四、征集流程
由各区发动符合条件的平台机构申报,符合要求的平台机构请于2024年1月3日前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含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至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区收集汇总后,2024年于1月5日前将申报资料统一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对各方提交的申报资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和社会公示后,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事项
1.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经遴选推荐的平台机构,可用于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机构应保证培训真实性,对记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学时范畴的线上培训学时,须提供每次在线学习记录,学习过程基本信息记录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3,且每日不得安排超过8课时(45分钟/课时)。
2.平台机构要接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按照省统一部署,自觉配合接入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线上培训平台及过程监管板块,实现信息化监管。
3.对查实存在提供虚假线上培训材料及刷课、挂课、替课等虚假培训行为非法获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的,将取消平台机构推荐资格,并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58条规定处理,由补贴发放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追回相应款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各区联系电话:禅城区:82717710;南海区:86203340;顺德区:22831057;高明区:88231921;三水区:87779883。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