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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佛山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的通知

发布单位: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4-20 09:33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佛山市职业技能课程标准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佛人社函[2020]11号)等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我职业技能培训标准体系,促进我市产业技能人才和产业同步发展,支持鼓励行业组织、大型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依据市场需要开展职业培训和能力水平评价工作,我市计划开发一批目前我市紧缺急需且未有对应的国家和省标准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并认定一批符合我市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的、相关单位已制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佛山市职业技能课程标准开发项目。佛山市职业技能课程标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标委会)具体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认定的政策指导、工作协调、验收评审等工作。

一、征集对象

在我市依法登记,以人才培养为主要工作职责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含行业组织、大型企业、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且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征集范围

(一)《佛山市2019-2020年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内且未有对应国家和省标准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二)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且在《国家职业大典2015年版》内,其标准已不适合目前佛山生产需求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国家职业大典2015年版下载地址:https://www.fsrlzy.cn/article/2386);

(三)适于佛山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四)具有佛山特色的“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工程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三、报送受理

有意向参与开发的单位应根据公告,于工作日向市标委会办公室(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提交《佛山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建议书》和《佛山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项目申请书》(规范表格在《佛山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

市标委会收到相关申请后,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开发项目及单位,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市标委会与开发单位签订开发协议。

四、项目编写

开发单位应积极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研讨、论证、调查,制定开发工作计划,按照《佛山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编制规程进行编写。

五、项目验收

开发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市标委会提交完整的项目开发内容及项目开发过程整体报告,由市标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验收。

六、费用支付

 项目开发费用(不含认定项目)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将加强和规范我省项目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开发结束后,按照协议支付费用。

七、其他事项

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市标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夏嘉辉,联系电话:(0757)83207232,电子邮箱:xiajh@hrss.foshan.gov.cn。办公及邮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4楼。

  

附件:佛山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实施细则(试行)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7



         

        附件 佛山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实施细则(试行).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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